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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好的設計要有什麼要素呢?最近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。
有些美學的東西我看的很無感,可是它卻獲得了設計大獎的加冕,讓門外漢的我不得不從邊緣途徑來說服自己:這是藝術。
有時候一些設計我覺得很符合使用性(usability),可是他的介面實在是無趣到一個極致,了無新意。
問題就來了,是使用性重要,還是藝術感重要?該讓這個東西好用但無趣,還是稍微難用卻可以讓人產生情感(emotion)的arousal呢?
以前都說讓使用者用的「對」很重要,現在我發現應該是讓使用者用的「爽」才重要,
唸書時期大家都在講User-Center Design,它的確重要但已經不是全部,
結合美學、人因、使用性、程式的User Experience Design才是現今的王道!
至於一個好的設計師要有什麼要素呢?這個問題基本上我還沒有想法,
但是我可以推測的一項是:觀察力。從我得過紅點大獎的同事身上,我發現到了這項特質,
他對於一些生活上的人事物的觀察力都十分敏銳,很多都是我從未去留意過的地方,也許這是一個要素吧
但我也沒有能力去證明這兩者之間有什麼關聯就是了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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