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teve Jobs   

Steve Jobs去世了,享年56歲。作為一個科技阿宅最好的證明就是我好難過,難過到想要動筆寫下他帶給我的感動。

我沒買過apple任何一項產品,唯一投入使用過的產品大概只有iTunes,嚴格來說我並不是一個蘋果迷,但是我真的很崇拜他。

活了30年,身處在一個不壞也不好的年代,沒見識到台灣經濟起飛的日子,倒是先經歷過金融風暴,領著一份可以擁有一點生活品質,但買房子卻又太遙遠的薪水,在這種對於未來迷惘、徬徨、模糊的年代,Jobs是少數可以在生活中帶來一絲曙光的人。

不知從何開始,從「喔!要發表東西囉?」已經轉變為幾天前就開始期待,到最後竟然是興奮到熬夜看live轉播,蘋果哲學在不知不覺中,就這樣滲透到我的思維裡,而這一切竟轉變得如此自然,直到隔天才驚覺自己幹嘛那麼瘋然後自嘲一下。

我永遠忘不了那一年,在誠品書店讀到他對於消費者調查的看法:「當年福特汽車創辦人亨利‧福特若是問他的顧客想要什麼,顧客會回答:『一匹跑得更快的馬。』若是我請教只用過計算機的顧客Mac電腦該長什麼樣子,他們絕對沒有辦法告訴我。」

Steve Jobs認為消費者根本不知道自己要什麼,他設計產品靠的全是他的想法與觀察。

Bang!這簡直就像對一路以來一直接受本格派訓練的我開了一槍,帶給我很多啟發,顛覆了一些以往我一直認同的規則,「他真的是個天才!而世界上也只有一位賈伯斯」這是我當時的想法。

之前也在另外一本書上讀到(我無法判斷真假),其實Jobs原本是先想到iPad這項產品,只是他知道直接推出將無法成功,所以他才反推回去先出了iPhone,讓App Store壯大成熟,然後大家才有辦法能進一步接受iPad。

如果這件事是真的,我只能說:What what what a amazing genius!

Steve Jobs對於產品規劃的周全程度好比駭客任務一開始就想好要拍三集一樣,我們只是照著腳本一步步被引導進他建構好的世界,也不用去挑剔什麼,唯一要做的,就是放任自己好好享受,然後,沈溺在其中的樂趣。

今天仔細想了一個問題,我問自己:活在這個世代,最令我感到美好的事情是什麼?我的答案有兩個。一個是有幸享受並感受到Jobs帶來的科技創新,另一個就是見證籃球之神麥可喬丹的偉大!

應該會有人說怎麼沒提到自己的偶像周杰倫,我想周董的等級還不到這種高度啦,如果真要比擬的話,我會投張雨生一票,雖然Michael Jackson也是一代傳奇,但是他當紅的時候我還小來不及迷,

不知道大家覺得在這個年代最令你感到美好的事物是什麼呢?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ewjac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